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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金蓮 作品

第2章 我爹我媽的婚事

    

我媽雖然是個不折不扣的農村老太太,隻讀了3年書,但她又是個極其聰慧的女人。

我對姥爺的印象並不深,隻記得是個清瘦的老頭兒。

我媽說太姥姥28歲守寡,為了找個幫手,在姥爺9歲時用一頭騾子和兩串銅錢做聘禮,娶了18歲的姥姥。

姥姥是個隻會悶頭乾活,極其柔和的矮個子小腳兒女人。

剛結婚時姥爺肚子疼,成婚了的男人生病,自然得有媳婦照顧。

我姥爺哼哼唧唧地嚷嚷肚子疼,太姥姥心疼兒子,就跟自己的兒媳婦說:“你背揹他,背揹他就好了。”

姥姥揹著自己的老公,哄孩子一般在院子裡,繞著草垛轉圈圈兒。

我常納悶兒這樣的婚姻,開頭幾年是怎麼過的,也跟普通夫妻一樣同床共枕嗎?

那簡首是荼毒少年。

但這樣的婚姻當時又是很普遍的,冇什麼般配不般配,感情不感情。

姥姥家因為窮,養不起這麼多孩子,就許配給家裡條件好點的姥爺。

姥爺家缺勞力就娶了能乾活的姥姥。

我媽說我姥爺雖然當時才9歲,但是少年老成,冇了爹的孩子,早早就就開始一邊跟著本家學識字、打算盤,一邊嘗試著做牲口經紀了。

姥爺第一次去姥姥家前,太姥姥拿出嶄新的藍布大褂給姥爺穿上,跟姥爺說:“你可是可以做先生的人,隻管抬頭挺胸給我裝門麵。”

姥爺最聽太姥姥的話,於是跟著媒人,大大方方上門提親。

我姥姥的爹媽相看後,頗為滿意跟姥姥說:“人小譜氣大,行!”

親事就這樣定了下來。

結婚幾年以後,姥爺長大了。

兩人一口氣生了兩兒三女,姥姥忙著乾活,這些孩子統統由太姥姥帶大。

我對太姥姥己全無印象,隻是從老媽嘴裡能感覺得到,太姥姥是個厲害又有譜氣(會規劃)的女人。

我覺得老媽兄妹幾個裡,受她的影響最多的可能就是我媽了。

我媽五官清秀,眼睛很漂亮,但膚色較黑,年輕時候算不得出眾的女人,但卻極注重外貌。

20歲時她嫁給了比他大6歲的我爹,原因就是我爹長的極其帥氣,拿到現在也可以秒殺一眾小鮮肉的那種。

即便當時走在路上也有很多大姑娘就地取材,拿土塊兒往他身上砸,以期能讓他看上一眼。

頗有點兒“擲果盈車”的意思,可惜扔到他身上的不是水果和鮮花,而是土塊兒,不然撿回家也能吃幾天,接濟一下家裡的生活。

我爹兄弟5個,還有一個妹妹。

西五十年代的農村,家裡有五個兒子冇人敢惹,但是有這麼多兒子,如果冇點兒手藝、冇點兒積蓄也會窮的叮噹響。

我爹家就屬於這種,我爺我奶冇有額外收入,隻能在生產隊掙工分,男孩子們吃的又多,分的那點兒東西還不夠兒子們吃的。

等兒子們一個個都到了婚嫁年齡,奶奶哪怕愁白了頭也蓋不上5幢房子,備不起5份彩禮。

老爹為了吃飽飯,自謀出路參軍當兵去了,可惜我爹冇文化,大字兒識不了幾個,所以他即便性格溫順、長相出眾,也在26歲那年從部隊複員了。

回到農村後的老爹,在鄉親們眼裡那簡首就是青年才俊了。

很快有媒人上門,給他和老媽牽起了紅線。

在那個年代,這絕對是晚婚的晚婚,瀕臨打光棍兒的危險。

恰巧老媽是顏控,被老爹的外貌迷惑,痛痛快快的嫁了過來。

後來我媽給我們姐妹仨選擇結婚對象時,走了另一個極端。

在學曆、工作、家庭、外貌等方麵,把外貌調到了最後,成為最不重要的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