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麗旅書屋
  2. 【中華上下五千年】全冊
  3. 第 3章 夏朝第二代國君 夏啟
姒啟 作品

第 3章 夏朝第二代國君 夏啟

    

姒啟(生卒年不詳), 也稱夏啟、帝啟、夏後啟、夏王啟, 陽翟(今河南省禹州市)人,禹和 塗山氏族女子之子,夏朝的第二任君王。

姒啟在禹死後,取代伯益繼位。

此後,又通過甘之戰,擊敗強有力的有扈氏,消除了華夏族內的反對勢力。

但同時,姒啟荒於音樂和飲食。

其在位晚期,發生了武觀之亂,以至政局動盪。

姒啟一生西處征戰,最終病死,葬於安邑附近, 享年約78歲。

姒啟取代伯益繼位,是中國曆史上的一個重大變革。

禪讓製從此被世襲製取代,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的第一個王朝-夏。

姒啟去世後,首接把皇位傳給其子太康,從大禹到姒啟,再從姒啟到太康,祖孫三代人的傳承徹底終結了儒家學者們推崇備至的理想政治製度-禪讓製,併爲後世開啟了一個新的製度-世襲製。

傳說姒啟曾創作了名為《九韶》的大型樂舞,以供享樂。

身世傳說。

啟的母親是塗山氏,屈原在其《天問》中曾記載“禹巡治洪水,走遍西方,一次,偶然與塗山氏相遇於台桑,懷孕的塗山氏女生下了啟”。

王位之爭。

舜以後,王權進一步強化,傳說姒禹塗山會盟時“執玉帛者萬國” ,“朝諸侯之君會稽之上,防風之君後至,而禹斬之” 。

此塗山就是河南嵩縣的三塗山,亦即會稽山,正在夏人活動中心地區附近。

可見經鯀、禹兩代經營,夏後氏己形成一支強大的勢力,為夏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礎。

隨著王權的產生,氏族製度的機關己部分被改造,部分被拋棄,唯繼任領袖的人選要經議事會認可的形式尚存。

而從媯舜到姒禹正處於社會大發展的時代,各種人才輩出,首先被舉為姒禹繼任者的是當時曾掌五刑、負責獄訟的皋陶。

皋陶先姒禹而死,部落聯合體議事會又推舉了益,即伯益。

他是顓頊和少典氏的後裔,又名大費,與皋陶有一定的血緣親屬關係,曾協助姒禹平水土,有功而受到媯舜的器重,被任命為掌管山澤、調馴鳥獸的“虞” ,古文獻曾有“益主虞、山澤辟”之說,有學者認為他的功績在首創畜牧業。

所以按照傳統習俗,姒啟作為領袖之子在議事會討論繼任者人選時,雖被優先提名,但他的功績與威名無法與益相敵,益很自然的成為議事會認可的法定繼承人。

然而,在益和啟的時代,傳統習俗己被新的價值觀念取代。

禹死後,啟立即發動了對法定繼承人的攻擊,奪取了領袖的職位。

關於這場鬥爭的經過,有記載說:“益代禹立,拘啟禁之,啟反起殺益,以承禹祀”;或說“古者禹死,將傳天下於益,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” ;還有說“禹授益,而以啟為吏,及老,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,傳之益也。

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,是禹名傳天下於益,其實令啟自取之” 。

總之,鬥爭很激烈,而幾經波折,“叛亂”的姒啟曾遭益的有力反擊,一度處於劣勢,甚至被拘禁,終於因有姒禹的經營和培植,夏後氏根基更深、實力更強,在擁護者的支援下,夏後氏及其擁護者聯合起來對益發動戰爭,終於殺益,使啟奪得領袖的權位。

甘之戰。

啟奪得領袖職位後,在今河南禹縣舉行盟會,通報聯合體內部各部落和附近酋邦,爭取支援者,以確立自己的統治,這就是文獻記載中的夏啟有鈞台之享。

但是姒啟破壞傳統習俗的篡奪行為引起一些部落的不滿,尤其是那些實力雄厚,同樣覬覦聯盟最高權位的部落首領,以有扈氏為代表,公然表示不服從姒啟作新的領袖,從而發生了姒啟伐有扈氏的甘之戰。

有扈氏是當時一個強大的部落或酋邦。

傳說姒禹時就曾發生過“攻有扈”,“以行其教” 的戰爭。

戰前,姒禹在誓師之辭中說:“日中,今予與有扈氏爭一日之命,且爾卿大夫庶人,予非爾田野葆士之慾也,予共行天之罰也。”

宣告要和有扈氏決一死戰,標榜自己不是為了貪圖有扈氏的土地、人民、財貨,而是代天行罰。

還傳說:“昔禹與有扈氏戰,三陣而不服,禹於是修教一年,而有扈氏請服。”

這些傳說都反映姒禹與有扈氏之戰,是一場權力之爭。

有扈氏以其強大,意欲僭取聯合體王權而起兵,所以姒禹伐有扈“以行其教”、“行天之罰”,而且將戰爭的手段與加強政教的手段結合,最終才戰勝有扈氏。

姒啟伐有扈,在一定意義上可謂是禹伐有扈的繼續。

啟伐有扈氏的甘之戰是兩強相遇,因而打得十分激烈,但留下的有文字記載的史料不多,主要是姒啟的一篇戰鬥動員令《尚書·甘誓》,全文為:“大戰於甘,乃召六卿。

王曰:嗟,六事之人,予誓告汝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棄三正,天用剿絕其命。

今予惟恭行天之罰。

左不攻於左,汝不恭命;右不攻於右,汝不恭命;禦非其馬之正,汝不恭命。

用命,賞於祖;不用命,戮於社。”

文中第一段介紹《甘誓》背景,是啟在戰於甘之前,召集左右高級官吏申明紀律約戒的誓師詞。

“六卿”過去的解釋多認為是六軍之將,實際上“六卿”和“六軍”都是周代以後出現的,是成書時借用的後代詞彙,其所指當即下文中的“六事之人”。

在古文字中事和史是一個字,商代甲骨文中商王所稱的“我史”、“朕史”、“東史”、“西史”等往往參與征戰,所以夏後啟召“六事之人”傳達戰爭約戒就很容易理解了。

第二段是誓師詞全文,首先宣佈有扈氏罪狀是“威侮五行、怠棄三正”,意思是指責敵人上不敬天象,下不敬大臣,引起天怒人怨,所以伐有扈是代天行罰。

其次宣佈軍事紀律,命令部屬各自奉行命令,忠於職守,努力戰鬥,還申命奉行命令者將在祖廟中受到獎賞,違背命令者,將在社壇前處死。

和伐三苗的《禹誓》相比,可見啟時最高行政長官的權威是前一個曆史時代無法相比的。

相傳啟初“與有扈氏戰於甘澤而不勝”,總結原因說“吾地不淺,吾民不寡,戰而不勝,是吾德薄而教不善”,於是勵精圖治,“親親長長,尊賢使能,期年而有扈氏服” 。

可見姒啟取得甘之戰的勝利,“滅有扈氏,天下鹹朝” 是很不容易的。

武觀之亂。

對財富和權力的追逐,終於打破了氏族製度下自然發生的共同體權力,國家出現了,但對財富和權力的追逐不僅冇有結束,而且愈演愈烈。

姒啟用暴力手段結束“禪讓製”後,他的兒子們又發生了爭奪繼承權的骨肉相殘,這就是武觀之亂。

在周代文獻中,曾將“夏有觀、扈”和“虞有三苗”並論 ,其中的扈氏有扈氏,觀則為武觀,或作五觀。

還將他與堯子丹朱、舜子商均、湯子太甲、文王之子管蔡相比,說“是五王者皆有元德也,而有奸子……” ,可證姒武觀是姒啟之“奸子”。

關於武觀之亂的經過留下的記載很少,僅見今本《竹書紀年》中有:“(啟)十一年,放王季子武觀於西河。

十五年,武觀以西河叛,彭伯壽師師征西河,武觀來歸。”

時代更早的《逸周書·嘗麥》篇也記述了對這次叛亂的征討:“其在啟之五子,忘伯禹之命,假國無正,用胥興作亂,遂凶厥國。

皇天哀禹,賜以彭壽,卑正夏略。”

文中的“五子”當為“五觀”之誤。

據今本《竹書紀年》啟在位十六年。

約略可知在姒啟的晚年己發生了諸子爭立的動亂,季子武觀因此被放逐西河。

後來,當繼任問題進一步提到日程上時,姒武觀發動叛亂,效法姒啟用暴力奪取繼承權,這場權力之爭幾乎瓦解了夏王朝的統治,幸而有彭伯壽率師出征西河,才平定姒武觀的叛亂。

關於西河之地望曆來說法不一,較多說法是在河水之東的晉南或河水之西的陝西韓城一帶,還有河南安陽附近的內黃說等。

以在晉南河汾之間的可能性最大,關於夏文化的考古發現、研究成果也為晉南說提供較多的證明。

後人評價。

自姒啟建立夏王朝以後,逐漸拋棄了姒禹的節儉傳統,毫無顧忌地“淫溢康樂”,管磬並作,“湛濁於酒、渝食於野”,飲酒無度、遊田無度。